我企业于2010年进行了企业整体项目的环评总验收。在环评中提到企业主要污染物为水污染物、大气污染物、噪音以及固体废物四项。
水污染物包括生产污水、生活污水两类。经过环评验收监测。生产污水COD监测结果为89.9mg/L,到达一级排放标准。氨氮监测结果4.36mg/L,达到一级排放标准。生活污水COD监测结果为59.0mg/L,达到一级排放标准。氨氮监测结果为2.37mg/L,达到一级排放标准。
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了我企业氨气吸取塔废气排放、干燥室废气排放、煅烧炉废气排放、切割车间废气排放、磨制车间废气排放、无组织废气排放。监测数据如下。
1. 氨气吸取塔中氨气排放速率为0.276kg/h,小于要求的4.9kg/h。
2. 干燥室中氨气排放速率为0.589kg/h,小于要求的4.9kg/h。
3. 煅烧炉中氨气排放速率为0.00249kg/h,小于要求的4.9kg/h;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4.72mg/m3,小于要求的120mg/m3;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.008kg/h,小于要求的3.5kg/h
4. 切割车间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8.6mg/m3,小于要求的120mg/m3;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.02 kg/h,小于要求的3.5 kg/h。
5. 磨制车间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1.5mg/m3,小于要求的120mg/m3;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.02kg/h,小于要求的3.5kg/h。
6. 无组织排放氨气平均浓度为0.139mg/m3,小于要求的1.5mg/m3。
噪音监测点主要声源为粉碎机和风机两项,其中昼间噪音为66.6分贝,超出噪音3级标准昼间≤65分贝。根据相关要求,我企业将于2011年4月前完成对噪音的污染源的相关整改,使其达到噪音3级排放要求。